弘 扬 抗 疫 精 神 谘 询 委 员 会 征 询 公 众 意 见 ( 只 有 中 文 )

二 ○ ○ 三 年 六 月 十 八 日 ( 星 期 三 )

弘 扬 抗 疫 精 神 谘 询 委 员 会 ( 委 员 会 ) 今 日 ( 六 月 十 八 日 ) 发 表 谘 询 文 件 , 就 如 何 弘 扬 香 港 人 在 对 抗 严 重 急 性 呼 吸 系 统 合 症 ( SARS ) 过 程 中 所 体 现 的 香 港 精 神 , 邀 请 市 民 发 表 意 见  

身 兼 委 员 会 主 席 的 民 政 事 务 局 局 长 何 志 平 较 早 前 会 见 新 闻 界 时 表 示 , 委 员 会 认 为 SARS 事 件 牵 涉 每 一 位 香 港 市 民 , 弘 扬 抗 疫 精 神 的 活 动 , 应 传 达 香 港 市 民 的 共 同 愿 望 , 巩 固 市 民 的 集 体 记 忆 。 为 此 , 委 员 会 希 望 透 过 广 泛 的 公 开 谘 询 , 收 集 来 自 不 同 背 景 和 阶 层 的 意 见 , 确 保 日 后 的 活 动 能 够 得 到 社 会 各 界 认 同 和 支 持 。    

他 说 : 「 SARS 自 年 初 爆 发 以 来 , 已 令 不 少 港 人 痛 失 至 亲 , 并 影 响 日 常 生 活 , 造 成 严 重 经 济 损 失 。 然 而 , 数 月 以 来 的 抗 疫 过 程 中 , 彰 显 了 全 体 港 人 的 优 秀 品 质 , 亦 体 现 了 人 道 关 怀 。 」    

他 又 认 为 , 在 面 对 危 困 之 际 , 前 线 医 护 人 员 表 现 出 专 业 精 神 及 无 私 奉 献 。 民 间 团 体 互 助 、 团 结 自 发 募 捐 活 动 支 持 医 护 人 员 、 弱 势 社 群 及 这 次 疫 症 死 难 者 的 家 属 , 亦 充 份 发 挥 团 体 精 神 和 仁 爱 情 怀 。 这 些 特 质 让 港 人 因 疫 症 而 产 生 的 焦 虑 及 不 安 , 得 到 纾 缓 , 亦 有 助 疫 情 在 短 时 间 内 受 到 控 制 。    

何 志 平 说 ∶ 「 因 此 , 我 们 有 必 要 记 录 过 去 数 月 所 发 生 的 事 , 以 弘 扬 香 港 人 所 体 现 的 抗 疫 精 神 。 」    

今 日 发 表 的 文 件 主 要 就 香 港 于 SARS 事 件 中 体 现 了 怎 样 的 抗 疫 精 神 、 以 何 种 形 式 弘 扬 在 抗 疫 中 显 示 的 香 港 精 神 , 及 何 时 是 合 适 的 时 候 弘 扬 抗 疫 精 神 三 方 面 征 询 各 界 人 士 意 见 。    

民 政 事 务 局 局 长 依 照 行 政 长 官 的 指 示 , 在 六 月 上 旬 成 立 弘 扬 抗 疫 精 神 谘 询 委 员 , 收 集 各 界 意 见 , 找 出 最 合 适 的 方 法 来 永 志 香 港 全 体 市 民 在 抗 疫 中 显 示 的 高 尚 精 神 , 及 全 体 医 护 人 员 的 无 私 奉 献 。 委 员 会 已 在 六 月 十 二 日 召 开 第 一 次 会 议 。    

何 志 平 说 ∶ 「 委 员 会 认 为 现 时 是 一 个 合 适 的 时 机 开 始 讨 论 及 收 集 意 见 , 让 我 们 有 充 足 的 准 备 , 在 最 合 适 的 时 候 推 出 活 动 。 况 且 , 有 些 工 作 , 例 如 建 议 中 的 竖 立 纪 念 碑 、 建 造 亭 阁 、 纪 念 公 园 等 , 筹 建 需 时 。 因 此 , 不 同 形 式 的 纪 念 方 式 , 亦 可 因 应 本 身 的 需 要 , 于 不 同 的 时 间 推 展 。 」    

他 补 充 说 : 「 公 众 对 以 上 问 题 会 有 不 同 意 见 , 因 此 , 我 们 就 上 述 事 项 制 定 建 议 时 , 定 会 充 分 考 虑 公 众 在 谘 询 期 内 所 提 出 的 意 见 , 把 这 份 城 市 集 体 记 忆 保 留 下 来 , 促 进 社 会 的 整 体 进 步 。 因 此 , 广 大 市 民 的 认 同 至 为 重 要 。 」    

谘 询 文 件 可 于 弘 扬 抗 疫 精 神 谘 询 委 员 会 网 页 <www.gov.hk/hab/chinese/fight-sars> 下 载 。    

委 员 会 将 在 下 星 期 举 办 三 场 谘 询 会 , 欢 迎 各 界 人 士 参 加 。 谘 询 会 地 点 及 时 间 如 下 :

* 六 月 二 十 四 日 下 午 五 时   -   铜 锣 湾 高 士 威 道 六 十 六 号 地 下 香 港 中 央 图 书 馆 一 号 活 动 室 ;

* 六 月 二 十 六 日 晚 上 八 时   -   九 龙 尖 沙 咀 梳 士 巴 利 道 十 号 香 港 文 化 中 心 行 政 大 楼 四 楼 二 号 会 议 室 ; 及

* 六 月 二 十 七 日 晚 上 八 时   -   葵 涌 兴 宁 路 十 二 号 葵 青 剧 院 一 楼 展 览 厅    

于 二 零 零 三 年 七 月 十 日 前 , 市 民 可 透 过 邮 寄 ( 地 址 : 中 环 雪 厂 街 十 一 号 中 区 政 府 合 署 西 座 八 楼 ) 、 传 真 ( 传 真 号 码 : 二 五 三 七   六 三 一 九 ) , 或 电 邮 <Fight-sars@hab.gov.hk> , 将 意 见 送 交 民 政 事 务 局 。 如 对 文 件 有 任 何 查 询 , 请 致 电 二 八 一 零   三 一 一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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