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 能 发 展 资 助 计 划

本 资 助 计 划 的 目 的 在 于 强 化 香 港 的 文 化 软 件 和 提 升 本 地 艺 术 界 的 能 力 。 本 资 助 计 划 会 拨 款 资 助 富 创 意 、 具 影 响 力 和 以 下 列 为 目 标 的 申 请 :

  • 节 目 / 艺 术 创 作 ;
  • 拓 展 观 众 ;
  • 艺 术 教 育 ; 以 及
  • 提 升 艺 术 工 作 者 和 艺 团 的 能 力 。 

本 资 助 计 划 旨 在 补 足 现 有 的 政 府 艺 术 资 助 计 划 及 来 源 , 以 及 支 持 由 个 别 艺 术 工 作 者 和 中 小 型 艺 团 举 办 , 有 助 本 港 文 化 艺 术 发 展 的 项 目 , 包 括 较 大 规 模 或 较 长 时 间 推 行 的 计 划 。 本 资 助 计 划 将 推 广 各 类 艺 术 形 式 , 包 括 表 演 艺 术 、 视 觉 艺 术 、 跨 界 别 艺 术 形 式 等 等 。 本 资 助 计 划 亦 希 望 培 养 社 会 支 持 文 化 的 风 气 , 促 进 政 府 、 艺 团 、 私 人 三 方 的 伙 伴 关 系 , 共 同 推 动 香 港 的 艺 术 文 化 发 展 。

本 资 助 计 划 第 一 轮 申 请 已 于 2011 年 9 月 16 日 截 止 。

   
如 有 垂 询 , 请 联 络 秘 书 处 :
   
地 址 香 港 湾 仔
港 湾 道 12 号
湾 仔 政 府 大 楼 25 楼
艺 术 发 展 谘 询 委 员 会
艺 能 发 展 资 助 计 划 小 组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电 话 (852)3102 2934
( 取 代 申 请 指 引 所 示 的 通 讯 电 话 (852)2594 5639)
   
传 真 (852)3102 5997
( 取 代 申 请 指 引 所 示 的 传 真 号 码 (852)2802 4893)
   
电 邮 acad@hab.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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