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有 關 委 員 會 及 小 組 委 員 會 一 覽 表

索 引

[上 一 頁]


香 港 藝 術 中 心 監 督 團

職 權 範 圍

監 督 團 是 香 港 藝 術 中 心 的 主 管 及 行 政 機 構, 固 此 可 以 此 身 份 履 行 以 下 職 責 (香 港 藝 術 中 心 條 例 第 304 章):

  • 推 廣、 贊 助、 鼓 勵 及 提 供 各 類 性 質 的 視 覺、 文 學、 音 樂 及 表 演 藝 術 的 欣 賞 及 參 與;

  • 公 開 及 以 其 他 方 式 推 廣、 展 覽、 展 出 及 演 出 上 述 各 類 藝 術;

  • 推 廣、 支 持、 贊 助 及 鼓 勵 上 述 各 類 藝 術 的 學 習 及 練 習, 並 提 供 設 施 以 方 便 進 行 該 等 學 習 及 練 習;

  • 發 起、 支 持 及 贊 助 上 述 各 類 藝 術 的 創 作、 編 製 及 製 作;

  • 與 以 (a) 至 (d) 段 所 指 明 的 任 何 宗 旨 為 其 宗 旨 的 人 士、 公 司、 社 團、 機 構 及 協 會 合 作 及 對 其 給 予 協 助;

  • 以 監 督 團 認 為 合 適 並 與 (a) 至 (e) 段 所 指 明 的 宗 旨 有 附 屬 或 附 帶 關 係 的 其 他 宗 旨 為 宗 旨; 及

  • 將 無 論 以 何 種 方 法 得 來 的 利 潤 悉 數 應 用 於 推 廣 本 條 所 指 明 的 宗 旨 上。

成 員 名 單

主席  
包陪麗女士,BBS 行政長官委任
非官方成員  
鍾樹根先生,BBS,MH,JP
行政長官委任
梁秉鈞教授,MH 行政長官委任
司徒偉先生,BBS, JP 行政長官委任
許劍龍先生
顧爾言先生,SBS,JP
馬黎碧蓮女士
梁國輝先生
吳明華先生
龐俊怡先生
詹康信先生,GBS
王賜豪醫生,BBS,JP
林淑儀女士
當然委員/香港藝術中心總幹事

秘書: 林淑儀女士
香港藝術中心總幹事
(電話:2582 0204)

[ 索 引 ]

香 港 演 藝 學 院 校 董 會

職 權 範 圍

上 述 校 董 會 是 香 港 演 藝 學 院 的 管 治 及 行 政 組 織, 因 此 可 行 使 香 港 演 藝 學 院 條 例 ( 第 1135 章 ) 所 賦 予 的 一 切 權 力, 及 執 行 該 條 例 對 學 院 所 訂 定 的 一 切 職 責。

成 員 名 單:

主 席  
梁 乃 江 醫 生 , BBS , JP  
副 主 席  
梁 永 祥 先 生 , JP  
司 庫  
黎 葉 寶 萍 女 士 , JP  
非 官 方 成 員  
區 永 熙 先 生 , BBS , JP  
陳 慶 祥 先 生  
陳 偉 佳 博 士  
鄒 燦 林 先 生  
郭 炎 博 士 , JP  
林 黃 碧 霞 女 士  
龐 俊 怡 先 生  
王 沛 詩 女 士 , JP  
黃 英 琦 女 士 , JP  
葉 詠 詩 女 士 , JP  
張 玉 梅 女 士 (elected staff representative)
李 瑩 女 士 (elected staff representative)
香 港 演 藝 學 院 校 長  
民 政 事 務 局 局 長 或 其 代 表  
教 育 局 局 長 或 其 代 表  

[ 索 引 ]

香 港 藝 術 發 展 局

任 務

香 港 藝 術 發 展 局 的 任 務 是:

  1. 籌 劃、 推 廣 及 支 持 藝 術 的 全 面 發 展、 欣 賞 及 參 與、 藉 以 提 升 整 個 社 會 的 生 活 質 素, 尤 其 著 重 文 學、 表 演 及 視 覺 這 三 種 藝 術;

  2. 與 政 府 及 本 港 現 時 從 事 推 廣 和 發 展 藝 術 的 機 構, 例 如 市 政 局、 區 域 市 政 局、 香 港 演 藝 學 院、 香 港 藝 術 中 心 及 其 他 獨 立 團 體, 緊 密 聯 繫 及 合 作, 並 同 時 尊 重 上 述 機 構 的 自 主 地 位;

  3. 參 與 為 達 致 上 述 目 標 有 關 的 活 動;

  4. 經 行 政 長 官 與 本 局 磋 商, 並 得 批 准 或 委 任, 可 參 與 其 他 有 助 本 地 藝 術 發 展 的 活 動。

職 權 範 圍

為 籌 劃、 推 廣 及 支 持 藝 術, 包 括 文 學、 表 演、 及 視 覺 三 方 面 的 發 展、 欣 賞 及 參 與, 香 港 藝 術 發 展 局 根 據 香 港 藝 術 發 展 條 例 第 472 章, 訂 下 了 以 下 的 職 權 範 圍

  1. 制 定 明 確, 貫 徹 的 策 略, 以 籌 劃、 發 展、 推 廣 及 支 持 本 港 的 藝 術 活 動
  2. 維 護 藝 術 表 現 自 由 的 原 則, 及 鼓 勵 藝 術 表 現 自 由
  3. 促 進 本 港 市 民 對 藝 術 的 認 識, 鼓 勵 對 藝 術 制 作 的 參 與, 以 及 提 供 更 多 欣 賞 和 接 觸 藝 術的 機 會
  4. 鼓 勵 從 事 藝 術 的 人 士 追 求 卓 越、 講 求 創 新、 尊 重 創 意 以 及 多 元 化 發 展
  5. 透 過 適 當 的 渠 道, 在 學 校 培 養 各 年 級 學 生 對 藝 術 的 興 趣, 增 進 他 們 的 藝 術 技 巧 和 對 藝 術 的 了 解 及 認 識。 同 時 透 過 課 外、 業 餘 及 志 願 活 動, 進 行 這 些 工 作
  6. 透 過 適 當 渠 道, 就 政 策、 供 應 設 施 及 素 質、 教 育 計 劃、 所 需 的 資 助 金 額 及 其 他 可 能 會 映 晌 籌 劃、 發 展 和 推 廣 藝 術 的 事 宜, 向 政 府 提 出 建 議
  7. 與 政 府、 市 政 局 和 區 域 巿 政 局、 香 港 演 藝 學 院、 香 港 藝 術 中 心、 各 中、 小 學 和 專 上 學 院、 區 議 會 和 地 方 組 織, 及 其 他 致 力 推 廣 本 港 藝 術 活 動 的 尊 業 人 士, 保 持 適 當 的 聯 繫 及 良 好 合 作 關 係
  8. 尊 重 及 考 慮 現 行 法 例、 行 政 編 配 和 法 定 機 構 如 市 政 局 和 區 域 巿 政 局、 香 港 演 藝 學 院、 香 港 藝 術 中 心 及 其 他 有 關 機 構 的 自 立 權 及 舉 辦 的 各 項 活 動
  9. 力 求 開 創 一 個 有 利 環 境, 以 確 保:
    香 港 所 有 市 民 均 有 機 會 欣 賞、 參 與 及 接 觸 藝 術; 及
    有 才 能 及 有 志 願 從 事 藝 術 工 作 的 人 士 得 到 適 當 的 機 會, 接 受 所 需 的 培 訓
  10. 接 受 公 帑 資 助 和 私 人 捐 款; 透 過 贊 助 方 式 及 其 他 活 動 籌 款, 並 在 本 局 認 為 適 當 的 情 況 下, 協 助 其 他 機 構 進 行 籌 款
  11. 資 助 有 關 機 構 人 士 籌 款、 發 展 及 推 廣 藝 術
  12. 進 行 研 究, 文 件 搜 集、 策 劃 及 資 訒 傳 播 工 作; 或 鼓 勵 及 支 持 其 他 有 關 人 士 及 機 構 進 行 上 述 活 動
  13. 與 鄰 近、 海 外 及 國 際 性 的 藝 術 發 展 機 構 交 流 及 合 作, 並 汲 取 外 國 有 關 方 面 的 經 驗。 並 在 本 局 認 為 適 當 的 情 況 下, 鼓 勵 及 支 持 其 他 機 構 及 人 士 進 行 上 述 工 作
  14. 設 立 各 工 作 小 組 從 協 助 施 行 上 述 職 權, 並 委 任 本 局 成 員 為 工 作 小 組 立 席 及 其 他 非 本 局 成 員 的 合 適 人 士 為 工 作 小 組 委 員
  15. 以 本 局 認 為 適 合 的 條 件 聘 請 職 員 及 / 或 顧 問 和 其 他 有 關 人 士。 同 時 為 了 能 有 效 率 地 實 施 上 述 職 權, 取 得 所 需 辦 介 室 地 方 及 設 備
  16. 擬 訂 工 作 計 劃 及 收 支 預 算, 以 便 能 有 效 率 地 施 行 上 述 職 權
  17. 研 究 和 檢 討 有 關 藝 術 的 需 求 及 為 滿 足 該 等 需 求 而 進 行 的 工 作; 如 有 需 要, 並 就 有 關 的 政 策 提 交 意 見
  18. 推 行 或 支 持 任 何 其 他 對 藝 術 有 裨 益 的 活 動

委 員 名 單

主 席 馬 逢 國 先 生 ,S.B.S,J.P.
   
副 主 席 李 偉 民 先 生 , J.P.
   
委 員

區 永 熙 先 生 ,B.B.S.,J.P.
陳 清 僑 教 授
鄭 錦 鐘 先 生 ,M.H.,J.P.
蔡 冠 深 博 士 ,B.B.S.,J.P.
鍾 樹 根 先 生 ,M.H.,J.P.
費 明 儀 女 士 ,B.B.S.
何 浩 川 先 生
韓 文 甫 先 生
靳 埭 強 先 生 ,B.B.S.
古 天 農 先 生
李 錦 賢 先 生 ,M.H.
文 潔 華 教 授
毛 俊 輝 先 生 ,B.B.S.
莫 鳳 儀 女 士 ,J.P.
吳 鏡 輝 先 生
龐 俊 怡 先 生
潘 少 輝 先 生
杜 琪 峯 先 生
黃 素 蘭 博 士
殷 巧 兒 女 士 ,M.H.,J.P.
姚 珏 女 士
阮 兆 輝 先 生
民 政 事 務 局 局 長 或 其 代 表
教 育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或 其 代 表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署 長 或 其 代 表

[ 索 引 ]

粵 劇 發 展 基 金 顧 問 委 員 會

  • 網 頁:http://www.coac-codf.org.hk

  • 粵 劇 發 展 基 金 簡 介 (PDF)

  • 粵 劇 發 展 基 金 資 助 申 請 須 知 及 表 格 (截 止 日 期 2009 年 12 月 31 日)

  • 職 權 範 圍

    就 粵 劇 發 展 基 金 的 一 般 行 政 及 管 理 事 宜 提 出 建 議 , 包 括 以 下 :

    • 鼓 勵 社 會 人 士 支 持 基 金 ;

    • 制 定 有 關 基 金 用 途 、 保 管 和 投 資 的 政 策 ;

    • 監 察 基 金 的 運 作 ; 以 及

    • 檢 討 基 金 資 助 的 研 究 、 計 劃 、 服 務 和 其 他 事 項 是 否 有 效 。

    成 員 名 單

    (委 員 任 期 由 2009 年 8 月 1 日 至 2011 年 7 月 31 日)

    主 席 民 政 事 務 局 局 長 曾 德 成 先 生, JP
       
    委 員

    陳 祖 澤 先 生, GBS, JP
    鄭 李 錦 芬 女 士
    戴 德 豐 博 士, SBS, JP
    林 建 康 先 生, MH
    殷 巧 兒 女 士, MH, JP
    李 家 傑 先 生, JP
    王 忠 秣 先 生, MH, JP
    周 振 基 博 士, SBS, JP (粵 劇 發 展 諮 詢 委 員 會 主 席)
    教 育 局 代 表
    民 政 事 務 局 代 表

       
    秘 書 黃 雅 麗 女 士
    民 政 事 務 局 高 級 項 目 經 理 (文 化)
    電 話 : (852) 2594 6612

[ 索 引 ]

粵 劇 發 展 基 金 執 行 委 員 會

職 權 範 圍

就 粵 劇 發 展 基 金 的 一 般 行 政 及 管 理 事 宜 提 出 建 議 , 包 括 以 下 :

  • 制 訂 基 金 的 資 助 方 向 及 申 請 程 序 ;

  • 制 訂 評 估 申 請 的 指 引 和 發 放 基 金 的 準 則 ;

  • 評 審 申 請 、 監 察 及 評 估 獲 資 助 計 劃 的 進 度 和 成 效 ; 及

  • 協 助 顧 問 委 員 會 鼓 勵 社 會 人 士 支 持 基 金 。

成 員 名 單

(委 員 任 期 由 2009 年 8 月 10 日 至 2011 年 7 月 31 日)

主 席 周 振 基 博 士, SBS, JP
   
委 員

陳 志 輝 教 授, SBS, JP
陳 杏 葵 (陳 劍 聲) 女 士, MH
陳 婉 儀 女 士
鄒 燦 林 先 生
古 煒 德 先 生
李 漢 光 先 生
李 小 良 博 士
呂 汝 漢 教 授
巫 雨 田 (新 劍 郎) 先 生
尹 才 榜 先 生, MH
王 瑞 群 (王 超 群) 女 士
楊 偉 忠 (楊 偉 誠) 先 生, MH
何 德 心 先 生, MH (華 人 永 遠 墳 場 管 理 委 員 會 代 表)
教 育 局 代 表
民 政 事 務 局 代 表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代 表

   
秘 書 黃 雅 麗 女 士
民 政 事 務 局 高 級 項 目 經 理 (文 化)
電 話: (852) 2594 6612

[ 索 引 ]

粵 劇 發 展 諮 詢 委 員 會

  • 網 頁:http://www.coac-codf.org.hk

    職 權 範 圍

    粵 劇 作 為 別 具 特 色 的 本 土 藝 術 , 與 本 土 文 化 息 息 相 關 。 為 了 更 好 地 發 展 粵 劇 藝 術 , 特 設 立 諮 詢 委 員 會 就 推 廣 、 保 存 、 研 究 及 發 展 粵 劇 向 民 政 事 務 局 局 長 提 供 意 見 。

    委 員 會 的 職 權 範 圍 如 下 :

    • 推 廣 粵 劇 事 務 及 培 訓 , 促 進 業 界 與 其 他 機 構 ( 如 香 港 藝 術 發 展 局 及 香 港 演 藝 學 院 ) 合 作

    • 促 進 社 會 人 士 、 業 界 、 學 術 界 、 媒 體 、 旅 遊 界 等 不 同 界 別 以 至 地 區 組 織 、 私 人 團 體 在 粵 劇 的 參 與

    • 促 進 各 地 交 流 , 特 別 是 與 珠 江 三 角 洲 地 區 的 合 作

    • 關 注 、 保 存 及 研 究 與 粵 劇 有 關 的 歷 史 及 文 物

    • 協 助 開 發 資 源

    • 研 究 如 何 提 升 社 會 人 士 對 粵 劇 的 認 知 , 及 粵 劇 在 社 會 上 的 地 位

成 員 名 單

(委 員 任 期 由 2008 年 5 月 1 日 起 至 2010 年 4 月 30 日)

    主 席 周 振 基 博 士,SBS,JP
       
    委 員

    陳 志 輝 教 授,SBS,JP
    鄒 燦 林 先 生
    蔡 婉 玲 女 士
    葉 世 雄 先 生
    劉 金 燿 先 生
    劉 惠 鳴 女 士
    羅 行 堂( 羅 家 英 )先 生
    梁 漢 威 先 生 , MH
    李 漢 光 先 生
    巫 雨 田( 新 劍 郎 )先 生
    吳 鳳 平 博 士
    司 徒 旭( 龍 貫 天 )先 生
    施 鳳 玲 女 士
    杜 韋 秀 明 女 士
    尹 飛 燕 女 士
    尹 才 榜 先 生, MH
    余 少 華 教 授
    香 港 演 藝 學 院 代 表
    香 港 藝 術 發 展 局 代 表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代 表
    教 育 局 代 表
    民 政 事 務 局 代 表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代 表

       
    秘 書 黃 雅 麗 女 士
    民 政 事 務 局 高 級 項 目 經 理 (文 化)
    電 話 : (852) 2594 5672

[ 索 引 ]

衞 奕 信 勳 爵 文 物 信 託 受 託 人 委 員 會

職 權 範 圍

受 託 人 委 員 會 的 主 要 職 能 是 負 責 管 理 信 託 資 金 的 投 資 及 有 關 的 財 政 事 宜, 以 及 就 達 到 信 託 的 宗 旨, 即 提 倡 保 存 及 保 護 本 港 文 物, 釐 定 政 策 的 一 般 範 圍。

衞 奕 信 勳 爵 文 物 信 託 條 例 第 425 章 第 4 至 第 6 條 就 受 託 人 委 員 會 的 職 能 和 權 力 作 出 規 定。 由 目 前 至 二 零 一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任 期 的 成 員 如 下 :


主 席

伍 步 謙 博 士 ,BBS,JP

成 員

陳 祖 澤 先 生, GBS, JP
馮 鈺 斌 博 士, JP
何 君 堯 先 生
簡 兆 麟 先 生
關 祺 先 生
呂 慧 瑜 女 士, BBS, JP
雷 賢 達 先 生
馬 清 正 先 生
施 展 望 先 生, JP
唐 大 威 先 生, MH
王 沛 詩 女 士, JP

民 政 事 務 局 局 長 或 其 代 表 ( 當 然 成 員 )

秘 書

郭 慧 玲 女 士
民 政 事 務 局 首 席 助 理 秘 書 長 (文 化) 2
電 話 : (852) 2594 6607

[ 索 引 ]

衞 奕 信 勳 爵 文 物 信 託 理 事 會

職 權 範 圍

就 如 何 達 到 信 託 的 宗 旨,向 受 託 人 委 員 會 提 供 意 見, 以 及 在 受 託 人 委 員 會 所 釐 定 的 財 政 及 政 策 範 圍 內, 推 行 有 關 達 到 這 些 宗 旨 的 活 動。

衞 奕 信 勳 爵 文 物 信 託 條 例 第 425 章 第 8 條 就 理 事 會 的 職 能 和 權 力 作 出 規 定。 由 目 前 至 二 零 一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任 期 的 成 員 如 下 :

主 席

李 焯 芬 教 授 , SBS , JP

成 員

季 玉 年 女 士
梁 魏 懋 賢 女 士 , J P
譚 錦 球 博 士
丁 新 豹 博 士
唐 大 威 先 生 , M H
余 國 滔 博 士
建 築 署 署 長 或 其 代 表
教 育 局 局 長 或 其 代 表
民 政 事 務 局 副 秘 書 長 (3) 或 其 代 表 ( 當 然 成 員 )

秘 書

何 詠 思 女 士
民 政 事 務 局 總 館 長 (文 物)
電 話 : (852) 2594 6616

[ 索 引 ]

香 港 賽 馬 會 音 樂 及 舞 蹈 信 託 基 金 受 託 人 委 員 會

香 港 賽 馬 會 音 樂 及 舞 蹈 信 託 基 金 (下 文 簡 稱 「基 金」) 於 一 九 八 零 年 由 香 港 賽 馬 會 捐 贈 一 千 萬 元 成 立, 旨 在 推 廣 及 發 展 音 樂 與 舞 蹈 教 育 和 培 訓 工 作 。 基 金 以 非 法 定 基 金 形 式 運 作, 並 由 一 個 受 託 人 委 員 會 管 理。 由 於 社 會 對 資 助 的 需 求 日 增 , 香 港 賽 馬 會 於一 九 九 四 年 再 向 基 金 注 資 二 千 二 百 萬 元。

基 金 頒 發 獎 學 金, 讓 才 華 出 眾 的 申 請 人 能 夠 前 赴 海 外 , 在 世 界 知 名 院 校 修 讀 綜 合 性 音 樂 或 舞 蹈 進 修 課 程 、 深 造 課 程 或 接 受 音 樂 或 舞 蹈 方 面 的 專 業 訓 練 , 或 參 與 正 規 以 外 的 學 習 、 專 題 計 劃 或 創 作 。

受 託 人 委 員 會 由 保 管 受 託 人 (民 政 事 務 局 局 長 法 團) 委 任。 由 目 前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任 期 的 成 員 如 下:

主 席

李 敬 天 先 生

受 託 人

    陳 浩 才 先 生,BBS,MH
    梁 靖 先 生
    文 潔 華 教 授
    潘 少 輝 先 生
    陳 智 文 先 生
    閻 惠 昌 先 生,BBS
    姚 珏 女 士
    姚 汝 豪 先 生
    蘇 彰 德 先 生 香 港 賽 馬 會 慈 善 、 法 律 及 公 司 秘 書 事 務 執 行 總 監
    湯 柏 燊 教 授 香 港 演 藝 學 院 院 長
    韋 淑 妍 女 士 香 港 學 校 音 樂 及 朗 誦 協 會 行 政 秘 書
    教 育 局 局 長 或 其 代 表
    民 政 事 務 局 首 席 助 理 秘 書 長 (文 化) 2

秘 書

柯 恒 達 先 生
民 政 事 務 局 總 行 政 主 任 (文 化) 2B
電 話: (852) 2594 5646

[ 索 引 ]

文 化 委 員 會

文 化 委 員 會 成 員 的 任 期 已 於 二 零 零 三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完 結 。 委 員 會 已 於 二 零 零 三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完 成 政 策 建 議 報 告,並 於 四 月 二 十 五 日 將 報 告 提 交 特 區 政 府 。

[ 索 引 ]

以 上 PDF 格 式 文 件 需 用 Acrobat Reader 閱 讀 。Acrobat Reader 可 在 此 下 載


回上頁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