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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藝術發展局
根據香港藝術發展局條例(香港法例第472章)由行政長官委任
| 主席 |
| 王英偉先生,SBS, JP |
| 副主席 |
| 殷巧兒女士,MH, JP |
| 委員 |
區永熙先生,BBS, JP
鄭錦鐘博士,MH, JP
蔡芷筠女士
蔡益懷先生
鍾樹根先生,BBS, MH, JP
費明儀女士,BBS
方文傑先生
何浩川先生
洪強先生
高世章先生
古天農先生
林沛理先生
李錦賢先生,MH
羅揚傑先生
文潔華教授
莫鳳儀女士,MH, JP
吳鏡輝先生
黃敏華女士
杜琪峯先生
阮兆輝先生
民政事務局局長或其代表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或其代表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或其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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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秘書: |
周勇平先生
香港藝術發展局行政總裁
(電話:2820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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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權範圍
香港藝術發展局(藝發局)的成員組成藝發局的管理機構,並須以藝發局的名義管理藝發局的事務,以及根據香港藝術發展局條例(香港法例第472章)行使賦予藝發局的權力。
工作簡介
藝發局於一九九四年四月成立,並於一九九五年六月《香港藝術發展局條例》制定後成為獨立法定機構。該局由不超過27名成員組成,其中最多10人為指定藝術界別的代表。藝發局的使命是策劃、推廣及支持本港藝術(包括舞蹈、戲劇、文學、音樂、戲曲、電影及視覺藝術),以及藝術教育的廣泛發展。該局設有辦事處,以履行其職能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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