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委員會(床位寓所)

根據床位寓所條例(香港法例第447章)由行政長官委任

查詢: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31樓
民政事務局
高級行政主任(3)1
趙永輝先生
電話: 2835 1367

主席
藍建中先生
非官方成員
高潔瑩女士
陳國雄先生
張嫻珠女士
李志恒先生
李漢雄先生
顏少倫先生
黃敬先生
陳超明先生
陳玉萍女士
鍾婧薇女士
關寶珍女士
梁心端女士
梁偉強先生
盧以德女士

秘書:高級行政主任(3)1

職權範圍

處理任何人因床位寓所監督就床位寓所牌照的發出、續期、撤銷、附加/更改牌照條件及向床位寓所發出的補救措施指示的決定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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