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委員會(會社(房產安全))

根據會社(房產安全)條例(香港法例第376章)由行政長官委任

查詢: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
政府總部西翼13樓
民政事務局
高級行政主任(3)1
趙永輝先生

電話: 3509 8051

主席
藍建中先生
非官方成員
陳國雄先生
張嫺珠女士
李志恒先生
李漢雄先生
顏少倫先生
黃敬工程師
陳超明先生
陳玉萍女士
鍾婧薇女士
關寶珍女士
梁心端女士
梁偉強先生
盧以德女士
許卓倫先生

秘書:高級行政主任(3)1

職權範圍

處理任何人因民政事務局局長就會社合格證明書的發出、續期、撤銷、暫時吊銷及更改合格證明書條件所作的決定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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