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衞奕信勳爵文物信託受託人委員會
根據衞奕信勳爵文物信託條例(香港法例第425章)由行政長官委任 。由目前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任期的成員如下:
| 主席 |
| 伍步謙博士,BBS,JP |
| 非官方成員 |
區景麟博士,MH
簡兆麟先生
季玉年女士
關 祺先生
關秀霞女士
梁定宇先生
羅寶文女士
盧韋柏先生
馬清正先生
曾廣榮先生 |
| 官方成員 |
| 民政事務局局長或其代表(當然成員) |
| 秘書: |
民政事務局總行政主任 (文化) 2A
葉佩貞女士
(電話 : 3509 8081) |
職權範圍
受託人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管理衞奕信勳爵文物信託的資金投資,並負責有關的財政事宜,以確保產生穩定的收入來資助信託的活動。委員會亦會就一般的政策事宜作出決定,並就如何達致信託的宗旨給予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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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簡介
衞奕信勳爵文物信託於一九九二年十二月《衞奕信勳爵文物信託條例》頒布後成立,宗旨是透過籌辦活動和資助社區組織或個別人士進行與文物有關的活動和研究計劃,以保存及保護香港的文物。受託人委員會定期舉行會議,就一般的政策事宜作出決定,並就如何達致信託的宗旨向理事會給予指示,以執行委員會的決定。受託人委員會在一九九三年成立基金管理委員會,以審議基金經理的投資建議,並監察所委託的基金經理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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