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魯賢慈善信託基金委員會
根據蒲魯賢慈善信託基金條例(香港法例第1077章)由行政長官授權民政事務局局長委任
查詢:
呂建華先生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34樓
電話:
3718 6808
主席
民政事務局局長
成員
保良局主席
社會福利署署長或其代表
勞工處處長或其代表
方文雄先生,J.P.
李君豪先生
白富鴻先生
彭敬慈先生,M.H
林桂蘭女士
秘書:
執行秘書(信託基金及廟宇聯合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