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麟趾爵士康樂基金委員會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委任

查詢: 戴麟趾爵士康樂基金委員會秘書處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
政府總部西翼13樓
電話: 3509 7068 或 3509 8039
網址 http://www.hab.gov.hk/tc/policy_responsibilities/arts_culture_recreation_
and_sport/recre2.htm#sdtfrc

主席   吳守基先生,S.B.S.,M.H,J.P.
     
成員   朱兆麟先生
范錦平先生,B.B.S.,J.P.
耿春亞先生
劉文文女士,M.H.,J.P.
李嘉胤先生
盧燕冰女士,M.H.
曾坤鈺女士
黃德森先生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代表
民政事務局代表
民政事務總署代表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代表
社會福利署代表
     
秘書   民政事務局高級行政主任(康樂及體育)2

職權範圍

  1. 審核向戴麟趾爵士康樂基金提出的申請;

  2. 經常檢討一切有關戴麟趾爵士康樂基金的事宜,並作出建議,供民政事務局局長/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考慮;和

  3. 審議其他可能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向本會轉介有關戴麟趾爵士康樂基金的事宜。

回上頁 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