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立基爵士信託基金委員會

根據柏立基爵士信託基金條例(香港法例第1101章)由行政長官授權民政事務局局長委任

查詢: 呂健華先生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34樓
電話: 3718 6808

主席
民政事務局局長
成員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當然副主席)
社會福利署署長(當然委員)
黃少瑩女士
陳永祐先生
林桂蘭女士

秘書:執行秘書(信託基金及廟宇聯合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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