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
藝術教育小組委員會
主席  
顧爾言先生,SBS,JP  
委員  
李偉民先生,JP
梁皚亭女士
羅乃新女士
莫家良教授
梅卓燕女士
吳鳳平博士
 
當然委員  
民政事務局代表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代表
 
香港藝術發展局代表  
增補委員  
教育局代表  
香港演藝學院代表  

職權範圍
(一) 就推動藝術教育的策略,包括公營部門之間的協調,向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委員會)提供建議。
(二) 在藝術教育及推廣藝術的相關事宜上,就鼓勵持份者參與、促進社會支持及與不同界別合作,向委員會提出意見並提供協助。
(三) 執行委員會轉授或給予的任何其他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