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表格
公开资料
个人履历表
- 个人履历表 (PDF)
- 附加资料页(如有需要填写) (PDF)
- 网上递交
慈善信托基金
(如果以邮递方式递交表格,请于投寄时支付足够邮资。由即日起,本秘书处不会受理任何邮资不足的邮件,亦不负责前往邮局支付欠资及收取该等邮件。邮资不足的邮件将由香港邮政退还给寄件人。如因邮资不足导致申请延误,本秘书处恕不负责。 )- 柏立基爵士信托基金
- 2022至2023年度研究生课程奖学金(截止申请为2022年3月18日下午5时)
- 2022至2023年度青年领袖训练补助金(截止申请为2022年3月25日下午5时)
- 杰出学生资助(非学术范畴) (只适用于2021-2022年度的申请人)
若资助课程/训练直接因为2019冠状病毒疫情而致暂停(例如强制关闭课程/训练场地),获资助学生可透过学校申请将资助课程/训练的受资助开始日期(于2022年1月26日发出之结果通知函中所示,例如2022年2月)顺延至不迟于2022年5月。基于其他理由,或对课程/训练内容之其他更改,概不获考虑。获资助学生如欲申请延迟课程开始日期,请参阅「申领发还资助复核清单」。按申请须知第(9)段所列明规定,现就读小六 / 高中三 / 12级之获资助者,其课程/训练必须于2022年2 月至7月内进行和完成;而就读其他级别获资助者,其获资助时段则为2022年2 月至2023年1月。然而,有关课程的最后受资助日期必须于前述指定的时段内。如有需要,资助金额将按比例调整。委员会将就每宗申请作出个别考虑,并保留接受或拒绝有关申请之所有权利。
- 杰出学生资助(非学术范畴) (只适用于2020 - 21年度的申请人)
- 申领发放资助表格 (PDF)
- 递交申领发还资助申请前的覆核清单 (PDF)
- 杰出学生资助(非学术范畴) (只适用于2019 - 20年度的申请人)
- 申领发放资助表格 (PDF)
- 递交申领发还资助申请前的覆核清单 (PDF)
- 2022至2023年度研究生课程奖学金(截止申请为2022年3月18日下午5时)
- 李宝椿慈善信托基金
- 2021-22年度训练及考察补助金 (截止申请为2022年2月18日下午5时)
- 申请须知及基本资料明细表 (PDF)
- 2021-22年度训练及考察补助金 (截止申请为2022年2月18日下午5时)
赡养费
二零二二至二三年度有关赡养费的社区参与计划
民政事务局现正推行二零二二至二三年度有关赡养费的社区参与计划(社区参与计划)。社区参与计划旨在透过资助机构举办活動,加深市民对赡养费受款人的权利及赡养费受款人遭拖欠赡养费时可使用的服务的认识,并提倡赡养费支付人履行责任,鼓励他们自愿支付赡养费。现诚邀各机构就本年度的社区参与计划提交计划建议书。
提交计划建议书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 。获批准的计划必须在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或之前完成。
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第630章)
华人庙宇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指明宗教骨灰塔(只有中文版本)
民政事务局于2017年12月30日开始接受申请。申请人须把填妥的申请表格(附录A )连同全部所需证明文件的足够数量的复本送交民政事务局。详情请浏览申请指引。有关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的资讯,请浏览私营骨灰安置所事务办事处网站(http://www.rpc.gov.hk)。
华人庙宇条例(第153章)
- 华人庙宇申请注册表 (PDF)
康乐及体育
-
戴麟趾爵士康乐基金(主要基金) (2022-23)
- 申请指南 (PDF)
- 非建设工程计划申请须知 (PDF)
- 非建设工程计划申请表 (DOC)
- 建设工程计划申请须知 (PDF)
- 建设工程计划申请表 (DOC)
- 特别计划申请须知 (PDF)
- 特别计划申请表 (DOC)
- 非建设工程计划成功申请机构须知 (PDF)
- 建设工程计划及特别计划获批拨款团体指南样本 (只提供英文版) (PDF)
- 申请指南及须知(适用于业主立案法团及居民组织) (PDF)
- 申请表(适用于业主立案法团及居民组织) (DOC)